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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召回守护安全--加强玩具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

时间:2014年02月07日 09:00 发布人:顽童无忧 阅读:
 近年来由于不合格或不安全玩具而引发的玩具出口召回通报事件也屡见不鲜。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儿童玩具召回管理规定》规范了儿童玩具召回活动,预防和消除了儿童玩具缺陷可能导致的损害,保障了儿童健康和安全。
 
 在儿童玩具召回制度中,经调查确认儿童玩具存在缺陷的,应当根据儿童玩具缺陷对儿童健康和安全产生损害的可能性、程度、范围等,对缺陷进行风险评估,并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实施召回。《儿童玩具召回信息与风险评估管理办法》规定,风险评估应当考虑两个因素:缺陷导致危害的严重程度、危害儿童健康和安全的可能性。同时,将儿童玩具缺陷的风险分为三个等级,并采取与之相适应的消除缺陷措施。
 
 第一等级为严重风险。应尽快采取措施,在最短时间内尽可能通知全部用户,通过修理、更换、退货等方式,预防和消除缺陷可能导致的伤害。召回完成率应达到较高的水平。
 
 第二等级为中等风险。采取必要措施,如:停止销售、补充或修正消费说明,发布产品安全警示等。
 
 第三等级为轻微风险。对正在销售的产品可以不采取措施,生产者应在设计、生产中对产品进行改进和完善。
 
 对玩具产品进行安全风险评估是基于风险评估理论,通过产品真实使用场景(包括产品实际使用人群、使用行为、使用环境等)模拟实验和专家决策等手段,结合产品质量安全伤害的历史数据,对危害因素进行风险评估,是一种预防和降低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的重要手段。运用风险评估手段,能全面掌握产品安全风险,能预判由于可预见的误使用环境下的潜在伤害,使产品的设计和开发者能在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出现之初,就采用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能从根本上提升产品质量水平。
 
 顽童无忧 近来,一些地方的质检部门已经积极开展了玩具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工作。研究实验表明,该物质会影响人体激素系统,特别对成长中的青少年生长和发育不利。通过进行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风险预警,可以提示广大消费者,关注玩具可能会给孩子带来的潜在危险。
 
 同时,敦促玩具生产和销售企业,切实承担起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在产品设计、生产及销售的各个环节,认真执行相关国家标准,充分考虑保护青少年儿童安全健康的要求,从根本上杜绝产品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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