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商品“七天无理由退货”阻碍多
网购现在已经成为了当代人消费的一大渠道了。各大网店为了吸引顾客,博取信任更是打出了“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标幅。然而,母婴类、儿童玩具类产品却被归入了“特殊商品”的行列,无法享受“无理由退款”的殊荣。
据了解,经修订通过的新《玩具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3·15消费者权益日这天实施。“新消法”首次赋予消费者“后悔权”,这也是针对网购这以特殊的消费模式修订的新法规:消费者通过网购等方式购买商品,收到货品7天内,无需说明理由,都可以退货。然而,“新消法”也规定,消费者定做等4类商品不能无理由退货。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也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由此也不难发现,“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这个比较模糊的规定“兜底”,电商们可谓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消费者的后顾之忧也没那么容易解决。
“新消法”规定:消费者定做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以及交付的报纸、期刊这四类商品不可以享有“七天无理由退款”的殊荣,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消费者退货的时候必须确保商品完好。
然而,“完好”的标准就让消费者很难拿捏了。何为“完好”?
阿里巴巴集团法务副总裁俞思瑛说:“商品完好的标准应以是否影响二次销售为依据。”对此,专家表示:规实施的一个障碍就是货退回去后什么情况下不影响二次销售,如试穿过的衣服有香水残留怎么办?怎么界定不影响二次销售,仍需在实践中细化。
“7天期限“如何界定?
杨立新认为,物流不影响7天退货时间。无理由退货的商品,消费者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天内提出退货申请即可。从民法上来说,“7天”其实是一个期间,按照民法规则,不管起始日是哪天,计算到第7天时,终止日是法定节假日的,向后再延长1天,可以用这1天的时间退货。陈剑则认为,法律只规定了最低期限,在实际电商销售中,网络购物最长可以1个月无理由退货。“法律规定最低期限,是鼓励竞争,鼓励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更好的服务。如果经营者规定了无理由退货的更长期限,对消费者将更有利。”
总归一句话,很多东西特殊情况特殊处理,退货之前,还是应该和店家沟通协商好才是硬道理。
退货运费谁承担?
“新消法”规定,在运费方面,退回的商品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网络商品经营者和消费者有另外约定的,按约定实行。顽童无忧
专家表示:“新规的可操作性还需要时间进一步完善。一方面因为霸王条款发生纠纷时如何解决,仍面临许多细节问题;另一方面,即使法规列举出不能进行无理由退货的商品,但是很难穷尽;此外,对于购买之后恶意退货行为如何处罚,也有待解释。”
文章出自玩具谷
- 上一篇:3•15晚会:将是谁的不眠夜
- 下一篇:印尼将于4月30日对儿童玩具实施印尼国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