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新闻

“铠甲勇士”侵权售卖,玩具店老板输官司赔钱

时间:2014年04月23日 14:54 发布人:顽童无忧 阅读:
 随着国家对动漫产业的支持,国产动漫已经形成了一个巨大市场,无论是在荧屏、影院还是玩具、文具等延伸文化产品上,国产动漫形象开始快速取代米老鼠、奥特曼等国外动漫想象,就连一向板着脸的孔子,也有了孩子喜欢的活泼面孔。在国产动漫不断发展的趋势里,玩具产业商机已渐渐在动漫产业中萌发。顽童无忧
 
 许多玩具厂商以这些受孩子欢迎的动漫形象为卖点,生产动漫玩具,产品销售前景往往广受好评。
 
 重庆朝天门市场的一家玩具店老板也看中了动画电视连续剧《铠甲勇士》深受小朋友们的喜欢的卖点,销售外观上酷似《铠甲勇士》系列的“玩具公仔”。虽说玩具热销,但是玩具店老板却没想到,《铠甲勇士》是由广东某动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拍摄的,并申请了外观设计专利。他的行为已侵犯了该公司的专利权,致使赔偿1万多元。这个案件也成为4月26日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前的经典案例。
 
 提示,如果该动漫玩具申请了外观设计专利,任何单位或是个人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也不能为生产经营目的的制造、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的产品。
 
 现在市场上售卖的与动漫相关的玩具,如玩具公仔、电动玩具和相关的益智玩具等,如未经该动漫形象外观专利方的允许,即使在玩具产品上印上该动漫形象,也是侵权。喜羊羊形象侵权事件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望广大商家注意这些商业常识,以免此类事情发生。
 
  
文章出自玩具谷
点击查看更多